招聘11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简介》。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于2024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培训合格。
(二)社会人员: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广州市从化区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报考人员处分年限、年龄、工作经历等有关时间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含2024年10月10日)。
(二)资格条件
1.非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年龄要求(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或以下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2.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年龄要求(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本期招聘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计构成,其中非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项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至2024年10月15日下午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网络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考试程序。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请继续跟进审核情况。初审结果请考生自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上查看,不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彩照。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予以网上公告。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4)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的信息须与资格复审提交的审核材料一致。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
(6)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对执业范围有专业要求的,参加该专业转岗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完成培训并提交考核合格证明。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9)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由第三方命题。主要测试医疗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5.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6.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从化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
2.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在资格复审中,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届时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情况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告。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应急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当场评分、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非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急需及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考官对进入面试的急需及紧缺人才实行票决制,考官中2/3以上同意引进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有竞争的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
(五)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可在同一岗位按照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下一名考生。体检结果将以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工作原则上自通知考察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因考生原因造成考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须自通知考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声明。不配合考察工作、无故拖延者,将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onghua.gov.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应聘人选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
1.公示期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取得毕业证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2.已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6.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
(十)注意事项
1.未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在聘用后连续3个考试周期内考取相应的执业(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区属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编制管理。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管理。获聘定编定岗不定人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并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上约定工作5年以上。
4.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5.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遗失身份证原件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本期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期招聘无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从化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区卫健局人事科020-37906330或020-87962804;
投诉电话:区卫健局机关纪委020-8792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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