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就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具体招募信息详见《阜沙镇2024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表》(附件1)。
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六)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阜沙镇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由阜沙人社分局具体组织实施。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7:00
报名地点: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培训就业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小姐、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40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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