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2个岗位
为有效帮助我街道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关于印发<2024年大亚湾开发区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湾社管字〔2024〕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9名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9个。(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大亚湾区内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6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等违法行为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四、薪酬待遇及服务期限
薪酬待遇1620元/月,服务期限1年。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与聘用等方式和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9日止。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10月9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需本人在报名时间内将纸质报名材料提交至西区街道办(龙海二路16号)党建和组织人事办309室提交报考资料。
3.报名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大亚湾区2024年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5)个人承诺书;
(6)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相关证件。
(三)资格审查。初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0日止。应聘人员需按资格审核人员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如因报考材料不齐、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的,不得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面试。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10分钟,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及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区管委会的门户网站-部门频道-西区街道办通知公告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或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5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招聘单位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六)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七)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资格。
(八)本方案由西区街道2024年兜底安置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103811(西区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
监督电话:0752-5102633(西区街道纪检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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