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指标计划的函》(粤人社函〔2024〕237号)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2〕21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本次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2名(具体岗位安排详见附件1)。其主要职责为: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至报名时不超过2年)。
(二)优先招募条件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困难高校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应终止劳动合同。
服务期间岗位待遇标准参照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委托他人参加现场报名,还需由报考者出具《报名和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一份(写明委托事项、由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同时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3楼309室。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三)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3.如果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所有证件,属残疾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报名现场同步开展资格审核。请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完整、清晰,按原尺寸复印。其中报名登记表需填写完整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送至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募邮箱:rlzybzhk@163.com,下同);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需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备注姓名,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照片必须清晰、不变形、背景为纯色,请不要使用其它照片或视频的截图),发送至招募邮箱。资格审核通过的,方能参加考试,现场领取由我单位出具的《报名成功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报名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募全过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我单位将于2024年10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准考证扫描件发送至考生邮箱(以考生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的电子邮箱为准),考生应于开考前2天提前查看并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未携带纸质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募单位视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入围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本网站公布。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募岗位拟招募人数1:3的比例由我单位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募岗位拟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网站发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招募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87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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