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7个岗位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招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17名。现将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招募17名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
(二)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三、岗位待遇
(一)工资待遇。每月5419元,其中:基本工资1940元,绩效工资3479元。
(二)社会保障。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的比例执行)手续并缴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服务期限。基层服务岗位的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招募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选公示—聘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17:00时(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可手机拍照)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至对应岗位的报考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名称及压缩文件须统一命名为“招募单位+岗位代码+专业+姓名”。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金湾区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报名表》(须在“本人承诺”栏签名并贴上大一寸证件照)(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有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原件及报名表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查。
(3)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资格初审
由招募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若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不予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公布。
5.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不同职位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成绩为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及金湾人才公众号上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募人数1:1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入围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公告将于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公示和聘用
1.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募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招募结果经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聘用等手续,由招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不再续聘。
(五)人员补录情形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募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补录:1.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2.公示不通过;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或服务时间未满六个月离职的;4.放弃入职资格的;5.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的;6.出现导致招募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考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二)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当岗位报考人数或考试合格人数少于岗位招募人数导致名额空缺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招募成功率,在报考者自愿的前提下(即遵循报考者在附件2“是否服从调剂”的选择),可按以下原则进行调剂:对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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