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2个岗位
我司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6名,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十八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六)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准入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的报考申请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公务员、职员、编外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30日18:00。
2.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深圳市龙岗区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人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
(4)毕业证及验证证明(登录“学信网”下载,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如资格初审时无法提供则需下载《承诺书》(附件3,承诺人处手写签名上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4.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6.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审查不通过,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由用工单位成立审查组,结合岗位特点和报考人员个人情况进行评议,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招录岗位人数10倍的,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由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出的名额由审查组择优进行递补。
2.面试
面试重点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成绩合格线为60分。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进行第二轮面试,第二轮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类型岗位报考人员成绩排名前80%的其余未录取合格人员信息录入人才备选库,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若有同类型岗位出现空缺,可从人才备选库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补录人员须服从内部岗位调剂安排。
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ychr.cn)公布。
(三)体检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纳入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体检不合格者,不纳入拟聘用人员,所空出的名额将从人才备选库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ychr.cn)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并报区组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备案的人员,列入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管理,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工作,具体岗位由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龄及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9月30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四)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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