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司法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为聘任制司法职员2名,被聘用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至我院工作,薪酬待遇每年不少于12万元。
(二)报考条件
1.岗位一1名,报考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法律)硕士以上学位。研究生报考者本科须为法学专业且获法学学士学位。
(2)通过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水平,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2.岗位二1名,报考条件如下: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2)系统学习过澳门法律课程(须提供学习成绩单或课程证明材料)。
(3)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1日之后出生))。
(4)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水平,能熟练操作各种日常办公软件。
(6)具备葡萄牙语阅读及表达能力的优先。
3.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具有其他不宜在法院担任职务情形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1日至10月7日
(二)报名方式
将附件1电子版及签名后的扫描件,附件2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压缩为“应聘岗位一/岗位二+姓名”的文件包,于2024年10月7日前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hqfyzzb@126.com。
咨询电话:0756-2998606、2998471。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核的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考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进入体检(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3日。体检人员须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二)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笔试面试等综合表现,我院可酌情决定少于招聘名额、不在本次招聘中录用或者在两个岗位报名人员中择优调剂录用人员。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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