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2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现代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做好新时代国企人才工作,茂名市拟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简介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阳江,南邻南海,西连湛江,北与云浮市及广西玉林、梧州交界,土地面积1.1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150平方公里。下辖茂南、电白2区,代管信宜、高州、化州3个县级市,设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3个经济功能区。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25万人,户籍人口824万人。
——历史人文。茂名因人而名,1959年设市。晋代名医潘茂名在粤西一带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后人为纪念其功绩,隋朝以其名设茂名县,唐朝以其姓设潘州;新中国成立后,沿用其名,留下千古美名。生活于梁陈隋三朝的冼夫人,一生致力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被周恩来总理称为“巾帼英雄第一人”,其“我事三代主,唯用一好心”的好心精神融入城市DNA。因发现储量巨大的油页岩,经毛泽东主席决策在茂名开采油页岩,“从石头里榨石油”,搞“人造石油”,开启南方油城建设大幕,为新中国摘掉“贫油国”帽子作出特殊贡献。
——区位交通。茂名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物流基地,处在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由贸易港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处,是粤西重要交通枢纽。5条高速公路贯穿全境,6条铁路在茂名交汇,市区距湛江吴川机场45分钟车程,2025年将实现高铁1小时通达粤港澳大湾区。茂名港是距离国际主航线最近的港口之一,博贺新港区是国内少有在建的30万吨级深水港区。
——经济实力。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3987.22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9.99亿元。进出口总额136.10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47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24元,增长4.8%,高于经济增长。
——产业发展。形成石油化工产业、现代农业、建筑业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茂名石化炼油能力超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达110万吨/年,居全国前列。茂名高新区是“中国化工园区30强”、国家级高新区;茂名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是全省5个重点支持建设的主平台之一。实施“五链共建”工程,投资300亿元的茂名石化升级改造项目开工建设,引领我市石化制造业加快转型;东华能源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Ⅰ)3套装置建成投产,着力打造世界级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欣旺达汽车电子项目建成投产,着力打造汽车电子产业集群。农业总产值连续四年(2020-2023年)超千亿元,是全省首个超千亿的地级市,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三华李“五棵树”、罗非鱼“一条鱼”和高凉菜“一桌菜”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荔枝和化橘红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1个罗非鱼国家特色优势产业集群、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若干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对外联系。获批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抢抓RCEP东风,获批建设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设茂名滨海片区、茂名高新片区、茂名临空片区。加入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中德工业城市联盟。
——科教文卫。茂名是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成功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粤东西北首个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拥有1所省属本科高校及1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4所专科层次职业学校,在校生8万多人。茂名市人民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进入全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行列,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是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荣获2026年第十七届省运会承办权。
——旅游资源。茂名是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北部山区、南部丘陵、面朝南海,具有全地形地貌特征。有著名国画《绿色长城》取材地“中国第一滩”、海水能见度亚洲第一的放鸡岛、滨海旅游度假胜地浪漫海岸。结合茂名独特“趁墟”市井文化,重点建设6个农文旅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墟(油城墟、疍家墟、窦州墟、高凉墟、橘州墟、沙垌香街)。
——国资国企。茂名市国资委是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行使对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12年8月1日挂牌成立。目前茂名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市管企业共7家,分别是茂名市国资经营公司、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博贺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农业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监管的市管企业共2家,分别是茂名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茂名市水东湾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市国企资产总额超千亿元。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应为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2024届、2025届硕(博)士研究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报名开始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在报名时已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博)士研究生。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本市市属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除外。应届毕业生不作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选聘单位、岗位、专业、人数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品学兼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理论功底;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表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程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11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932)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并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word或pdf)按顺序编号,打包压缩后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命名并上传系统。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本人证件照;
(4)本人身份证;
(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阶段提供学籍证明);
(6)大学各阶段成绩单、各类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干部任职、奖励表彰等证明材料;
(7)业务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能力、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经验、论文发表情况、专利情况等等)。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成绩、学习表现、综合荣誉、是否为中共党员、担任学生干部等情况,按照选聘岗位1:5比例择优确定考核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保持关注。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三)面试
本次选聘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通过报名时填报的邮箱发放成绩。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选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依规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环节有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目录专业名称、代码不完全一致的,以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实际情况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毕业的提供相应学籍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选聘时间地点若有变动,将及时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留意。
五、管理和待遇
(一)选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安排到茂名市属国有企业工作。
(二)工资福利等按所聘岗位执行用人单位薪酬待遇。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且全职工作的,按茂名市相关人才政策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四)享受安居保障、户籍办理、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务;参照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
咨询电话:0668-3399230(茂名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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