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高州市委基层办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职党建指导员,安排在高州市委基层办工作,专职从事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中共党员;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月(含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经考核转正后工资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奖励和等级晋升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邮件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6638689@163.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字样。
2.报名材料:(1)《高州市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荣誉证书;(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6日17:30。
(二)资格审核及领取准考证
1.审核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审核地点: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组织二股(市委大院市委5号楼204),联系电话:0668--6638689。
3.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27日8:30-17:30。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签名确认。
5.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可同步提交一份本人2023年以来主笔撰写、能反映本人真实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信息稿、媒体宣传稿、报刊杂志刊登文章等)。所提交材料仅作参考了解,不得涉及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写清楚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担任何职务。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3.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试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及名次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4.如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相同、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按上述名次确定办法确认名次。
六、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若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公告、资格审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员公示和考试相关通知等信息,均在“高州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细阅读,如因个人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咨询电话为:0668-6638689。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五)本公告由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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