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工作的通知》精神,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招聘5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聘用期限2年,聘用期满后不再续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麻章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5人。
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是指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至报名时2年内)。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聘用原则。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持残疾证);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二)专业要求
不限专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到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二楼大厅进行现场登记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复印件、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或《特困职工优待证》复印件、或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2)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有标注内容的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四、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报名者填写的《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及其它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于9月25日在湛江市麻章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于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13号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3室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六、考试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我局党组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笔试方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先遵循优先聘用原则)。如果成绩排名并列,由我局进行加试(面试),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考生成绩在湛江市麻章区政府网站公布。
七、优先聘用原则
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设定合格分数线。
1.若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则该部分考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体检资格。
2.若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则以分数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并进行资格审核。
3.若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则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获得体检资格。同时,剩余岗位从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其他高校毕业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名单。
八、体检聘用
(一)体检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由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公示
在湛江市麻章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5天。
(三)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不再续聘。岗位所招募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因各种原因退出岗位的,在候选名单中安排补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岗位的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为招募人员依法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九、相关待遇
2024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相关待遇及资金保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1号)规定: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工资待遇参照我区事业单位新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水平,确定每批次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待遇标准,服务期间按照此标准执行。按照该待遇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工资,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考生如体检不合格,或因故放弃聘用的,可按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湛江市麻章区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3.以上招聘各环节时间为初定时间,如有调整、待定的,以麻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湛江市麻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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