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36个岗位
2024年9月饶平县卫生健康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人才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年版)》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属下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
详见附件1《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岗位设置表》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3年9月19日至2006年9月18日出生);
(8)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9)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15周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饶平县卫健系统内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性质列编,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本市、本县和本系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执行相应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以报名电子邮箱(rpwsrsg@126.com)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彩色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复审时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rpwsrsg@126.com)。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饶平县卫健系统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自行下载、A4纸打印、签名处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4年9月1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于2024年9月18日前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证明材料;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以上所需材料现场报名者提供相应的纸质原件。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并发放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入围体检环节。主要测评考生的医疗知识水平、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沟通应变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证件携带不齐或不按时参加集中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县卫生健康局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请各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饶平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按入职介绍信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在县卫健系统内调动;服务满8周年后,方可申请调离县卫健系统;获聘人员服务期内报考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
四、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0768-26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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