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自聘人员公告-甘肃-庆阳市-宁县-招警-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宁县人民法院

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自聘人员公告

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自聘人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7 08:30-2026/9/8 18:00

本院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辅警各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驾驶员招录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2.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1驾照及以上);3.身体健康,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驾龄5年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驾驶技术良好,无酒驾、醉驾行为,未发生过严重的交通事故。

辅警招录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复转军人可放宽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限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5.同等条件下公安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优先招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至政审时止,本人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6.有其他原因不适宜聘用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9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6623589。

3.报名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及本人页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驾驶员岗位提供);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3年内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情况原件(报名司机岗位提供);

特别提示:(申请方式:交管12123App→电子证件凭证→电子凭证→安全驾驶记录)

(7)退役军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环节

1.报名。审查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录条件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由本院择期组织,以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3.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现场驾驶指定车辆,由本院派员跟车评分,以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辅警岗位所有面试人员现场进行体能测试,由本院派员进行评分,以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注:面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二者综合评分。

4.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综合排名前2名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人员;若岗位报名人员仅1人的,可进入体检。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技能测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待遇面议。

职位表.xls
粉笔甘肃公众号
甘肃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