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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期)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期)

招聘7人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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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2026/9/2 18:00

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规定,现将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二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及学科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具体详见《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技能等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上标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博士,根据工作需要,由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2.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二二年九月)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执行。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聘用后存在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等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6年9月2日18:00止(7个工作日)。报名人员填写《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应聘登记表》,并将报名表及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相关证书、身份证等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并以“岗位+专业+姓名”命名发送邮件到renshik@163.com。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医院组织人事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博)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应聘登记表》1份(本人签字);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报告1份;

(4)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等材料;

(6)博士期间的代表性论文、主要科研成果、获得奖励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以短信、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相关安排在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2.面试考核按照《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由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领导小组、外请专家共同实施。采取答辩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科研成果、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评委组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未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终止招聘程序。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同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体检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由我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五)考察

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人社厅备案。聘用后,由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邮箱内医院回复的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北街143号/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999号

联系电话:组织人事部0931-5188800。

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0931-518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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