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甘肃-金昌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金川区-永昌县-

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招聘49人38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8 09:00-2026/9/28 18:0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广泛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来金创新创业,根据《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9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并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且各学习阶段均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不同专业学历学位的,按照主修专业学历学位报名。其中,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为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5.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金昌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未履行定向就业或委培协议等约定的订单、定向、委培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通过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自考、函授等方式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7.近年来参加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三、报名及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9:00至9月2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关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以“姓名+岗位代码”打包命名后,提交至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①《金昌市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③个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以姓名命名,背景色不限,JPG格式);

④本科及以上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

⑥研究生须提供“学信网—学信档案—考研信息”截图以及其他能够印证专业及专业代码的资料;

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业成绩单原件、翻译件;

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除照片外,其他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彩色PDF扫描件上传。报考人员应真实、完整、准确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期间保持联系电话、邮箱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取得联系而导致报名失败或其他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2026年9月30日前通过电话、邮件反馈。

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开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能力、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

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参加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考核。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超过10:1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按照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分组开展面试考核。报考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的还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成绩按照面试成绩×6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的方式计算。

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学校层次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无优先情况时进行加试。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调剂择岗

考核结束后,针对空缺岗位,按照引进计划和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考生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择岗。每名考生仅有一次调剂择岗机会,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放弃调剂择岗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

(五)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

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资待遇。

(二)岗位聘用

引进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按规定比例申请特设岗位聘用。

(三)住房保障

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市直单位人才公寓配套有集日常生活、学习、就餐、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标准人才服务中心。

(四)购房补贴

市直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最高6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4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五)项目扶持

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经历、专业等实际情况,协调其配偶到市内相关单位工作。

(七)落户政策

引进人才配偶、父母、子女或重要亲属自愿落户金昌的,由公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父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八)高层次人才岗位补助

对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以下标准发放岗位补助:入选市级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计划的,培养期内每人每月1000元;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培养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除发放岗位补助外,一次性给予10000元奖励。

具体优惠政策按照《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永昌县、金川区引进人才政策待遇按县区有关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邮箱:gsjcswrcb@vip.163.com

咨询电话:

市直:0935-8237627

永昌县:0935-7527096

金川区:0935-8326480

冶金学院:0935-8236663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0935-8619106

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粉笔甘肃公众号
甘肃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