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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度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招聘公告

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度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招聘公告

招聘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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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2 -2026/11/6

为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壮大基层文化队伍,充分发挥文化工作者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县实际,按照《省文旅厅2026年度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选派和培养任务及经费拨付的通知》文件指标,公开招聘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类别

具备一定文艺专长的社会文化工作者和具有文化艺术专业技能的文化志愿者14名。

(一)舞蹈、音乐、文化工作者8名(年龄35周岁以下):

1.舞蹈演唱辅导员4名,主要编排具有泾川地方特色、西王母文化类节目,能在节庆活动中参与策划组织、辅导培训、编排创演;

2.音乐创作、乐器工作者2名,主要创作新时代我县人文特色歌曲,有音乐团队能够参加节会演出者优先;

3.书画创作、培训工作者2名,主要协助开展各类书画培训指导,书法和绘画爱好者,有较强的绘画和书法功底者优先。

(二)文化旅游宣传推介员4名(年龄35周岁以下):

1.文化传媒、摄影等自媒体制作发布,专题片、宣传片制作发布工作者3名;

2.讲解员1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流利,有一定的文化旅游专业知识。

(三)非遗传承工作者2名:传统民俗创演、传统民俗文化能人2名,能带领团队参与全县非遗展演优先招募(年龄50周岁以下)。


三、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热心公益、热爱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坚决服从统筹调度。

2.户籍为泾川籍,身体健康,年龄符合招募项目类别中相应要求,具备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文化培训服务条件和相应类别的从业能力。

3.具有较强的文化文艺功底,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并在所在专业领域取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优先录用。

4.对上年度表现突出的“三区”文化工作者可优先录用,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募:在职在岗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招募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募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必须原件)及有关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提交《泾川县2026年度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文化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6日。

报名地点: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四楼文体广电股

联系电话:0933-5936537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参加后续考试。

2.考试与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文化艺术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

4.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六、人员管理及服务内容

招募人员聘用后,由县文旅局统一安排,按要求到乡(镇)及社区开展以下服务工作:

1.根据乡镇、社区、村社、街道实际和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年度文化培训指导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每季度至少培训和辅导乡镇地文艺骨干和文艺爱好者1次,人数20人以上,完成相关文艺作品策划创作。

3.积极配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和节会庆典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文明新风。

4.主动参与基层文艺社团的组建、培训和管理工作,引导乡村文化阵地定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弘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新风,破除封建迷信、陈规陋习。


七、工作考核及待遇

1.补助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预算,经费来源为省文化人才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服务补助;服务补助按考核结果分季度兑现。

2.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每季度由受援单位提供文化工作者考核依据,县文旅局及县文化馆组织综合考核。对服务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服从调度、无服务业绩或中途自行中断服务工作者均考核不合格,并相应核减或取消相关补助。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泾川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欢迎广大有志之士积极报名,共同为我县基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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