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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永昌县2026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招聘18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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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08:30-2026/9/5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9/7 08:30-2026/9/8 18:0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着力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切实为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城关镇社区12名,河西堡镇社区6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群众工作能力强,能够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二)具有永昌户籍(办理户口迁移的报考者,以2026年8月31日前正式办理落户手续为准,之后迁入户口的不纳入本次招考范围);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抗压能力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相同分数时优先聘用:

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

2.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有在村(社区)服务1年以上经历,且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用人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黑恶势力活动的人员;

6.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

7.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永昌县东大街原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侧

3.咨询电话:0935-7526205(中共永昌县委社会工作部)

0935-7526116(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人行征信报告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4张(含电子版照片,格式为PNG或JPG,大小为10-200KB,蓝色背景)。提前下载填写《永昌县2026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时一式两份一并提交(具备相同分数优先聘用资格的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供)。如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时,除需提供报考人员的上述证件资料外,还需携带报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在“城关镇社区”“河西堡镇社区”两个岗位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并承诺签名。

5.资格审核: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其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准考证于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在永昌县东大街政务服务中心西314室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专职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个人综合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时事政治、基层党建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工作实务及公文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以准考证记载的时间、地点为准。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具体前往路线,避免耽误参加笔试。

3.考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4.成绩公布。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按各岗位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各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四)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优先聘用情形”确定名次,均无“优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总成绩确定后,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对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2.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3.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件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4.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1.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

2.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委社会工作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3.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无异议后,由永昌县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发文聘用。

(八)签订合同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用人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劳动合同期限与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届期一致,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聘。

(九)人员补聘

本次公开招聘成绩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聘用期间因其他原因解除聘用关系,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时,在成绩有效期内再不举行公开招聘,根据空缺人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聘。


五、待遇及管理

社区工作者聘用后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合同管理;薪酬按照我县社区工作者现行薪酬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有关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为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邀请永昌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935-7582036(永昌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通过在永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ongchang.gov.cn/)和“永昌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时间、程序等的,由永昌县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以补充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组织或委托任何形式的培训。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昌县全面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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