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因事业发展需要,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岗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4.具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价值引领、教育引导、组织管理、语言文字表达、调查研究能力。
(二)学历与资格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应聘者须于202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载明日期为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本科、研究生阶段具有心理学、社会工作、临床医学等能够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工作的专业背景。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1)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心理师资质;
(2)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注册系统实习机构实习经历;
(3)具有2年以上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一线工作经历;
(4)临床实践达200小时以上,并接受个体或团体督导30小时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适当放宽限制:
(1)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硕士培养项目结业;
(2)中国心理学会CPS注册系统注册实习机构完整实习结业。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同岗位人员确定。
2.聘期内可申请职员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3.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4.兰州大学附属学校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
三、招聘程序
(一)自主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8月31日18:00,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s://rscyy.lzu.edu.cn/ldrszp/html/zpweb/login.html)填写报名材料,上传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在1个PDF文档中,并制作目录: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现阶段在读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者进入后续环节。应聘人员务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三)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评三个环节。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专业理论素养。面试分为答辩和模拟咨询两部分,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咨询技能。心理测评采用标准化量表测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环节采取查阅档案、岗位工作考察、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体检或考察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在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含递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应聘人员收到正式录用通知后,应按要求准备入职材料,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入职手续,其中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拟录用通知后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在正式毕业后1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学校事业编预聘制,按照《兰州大学预聘制非教学科研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26〕29号)进行考核管理。
(二)应聘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索老师
电话:0931-8915126/18919114767
邮箱:xlzx@lz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