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泾川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满18周岁、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了解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有相应的时间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地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无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记录;
(六)无严重失信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推荐邀请等方式。报名人员可以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明书等相关资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cxsfj314@163.com。现场报名地址:泾川县司法局314办公室,联系人:尚敏,联系电话:0933-5934893。
(二)审核及聘任
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工作需要,拟定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名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公示7日期满无异议的,颁发泾川县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
(三)聘任期限
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不尽职尽责、有违反工作要求行为的人员,取消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