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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永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招聘16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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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08:00-2026/10/16 17:30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永昌县人民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除符合本条(一)款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附件1所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及年龄等条件。

2.专业条件的认定参照本公告所附件1《永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列明的专业参考目录及代码执行;

3.执业资格: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并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可报考“可放宽至取得执业资格”的岗位,但须在入职后3年内(含试用期)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3年满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聘用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与永昌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存在劳动关系尚未依法解除(终止)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临聘)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8:00至2026年10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405312436@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如:护理+张某某);

2.现场报名:永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5号楼)二楼人事科(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PDF格式);网上报名人员须将资料扫描件与报名表一并发送;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结束当场退还;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须带在线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

3.附件2《永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签名);

4.附件3《永昌县人民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签名);

5.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网上报名用);

6.已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须承诺在入职前解除原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2026年10月16日前通过邮件及电话反馈。


四、考核安排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3.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入总成绩、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考或违纪者不计入排名;

(二)资格复审

1.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1的,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缺考或违纪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复核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或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附件2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证件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复审原件,留存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

(三)总成绩确定

1.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2.缺考或违纪者,不计算成绩。

3.总成绩在永昌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考察与公示

(一)体检

1.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未按时参加或未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应在非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

考察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考核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三)公示

1.依据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医院招聘临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昌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及监督电话等;

3.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或期满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内,我院将对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岗位胜任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经我院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续聘条件的,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反我院规章制度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报酬

1.工资待遇:参照本院同等临聘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

2.绩效工资:按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执行;

3.社会保险:参照本院同等临聘人员专业技术岗位标准执行;

4.入职后注册医院工会会员,享受与在岗职工同等会员福利。

(三)社会保险与休息休假

1.签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2.享受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假期;

3.依法保障聘用人员在工资、培训、劳动保护、工会福利等方面权利。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永昌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信息的,一律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3.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或本人原因错过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机构收取培训费、押金或保证金,凡以本次招聘名义索要财物的均属违法,可向我院或有关部门举报。


八、监督

本次招聘由永昌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接受永昌县卫生健康局、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永昌县人民医院0935-7617229;

监督电话:永昌县卫生健康局0935-7522810;

咨询(受理)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对本次招聘工作的投诉、举报及反映问题,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院及有关部门将依规核查、如实反馈,并对反映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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