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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招聘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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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30 -2026/10/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2026年计划为省博物馆、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简牍博物馆面向社会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博士研究生6人,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年龄不超过40岁(1985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六)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由2026年省直文博单位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应聘人员登录甘肃省文物局网站,下载《甘肃省文物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连同报名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见岗位列表)。

报名材料包括:1.身份证PDF扫描件;2.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院校证明,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扫描件;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著、奖项、项目、专利等)PDF扫描件;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反馈应聘人员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面试考核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审查不通过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报告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证件照(彩照)2张;

(4)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执行,由省直文博单位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本次面试考核试题由省文物局委托相关专家命制,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着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及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满分100分。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考前通过电子邮箱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核全过程不得出现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需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的岗位,须划定最低分数线,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成绩现场宣布,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省文物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加试考核,确定先后排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布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文件执行,由甘肃省文物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由甘肃省文物局安排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要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重点是政治思想、社会表现、学术能力、工作实绩等,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高校毕业生到毕业院校考察,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到原单位考察,必要时到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社区、派出所进行考察。对国(境)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文物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甘肃省文物局审批后,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岗位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应聘人员相关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信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组织实施。

(六)本公告由甘肃省文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甘肃省博物馆人事处:0931-2333847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事部:0931-2131183

甘肃简牍博物馆办公室:0931-7923101

甘肃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0931-4538769

监督电话(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甘肃省文物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4538528

附件:

甘肃省文物局

2026年9月30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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