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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20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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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3 09:00-2026/10/8 17:00

一、学校简介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由原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兰州教育学院、原兰州师范学校三所学校整合成立,2011年经省政府批准,在学院挂牌成立了甘肃工商技师学院。学院牵头组建了“甘肃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甘肃省文化产业职业教育集团”。

学院现有安宁仁寿山校区、城关雁儿湾校区、安宁桃林校区3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设10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在校生13000余人,教职工768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53人,副教授261人。拥有中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1人、甘肃省领军人才6人,甘肃省优秀专家1人,陇原青年英才8人,甘肃省“园丁奖”12人,入选“陇原之光”人才培养计划2人,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6人、兰州市领军人才4人。

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首批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首批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甘肃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学校以优厚待遇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具体岗位详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应聘人员须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且各学习阶段均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如同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不包含基层有效),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以后出生)。

(三)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院校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的加强认证审查院校名单之内。


三、不得参加人才引进的情形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六)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到重大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引进的;

(七)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八)兰州市属(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九)兰州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录用或人才引进已签约,暂未发文招聘到岗的(不含临聘人员);

(十)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公示后取消资格、放弃、辞职、合同期内解聘等未满三年的;

(十一)定向生、委培生未履行定向就业或委培协议的;

(十二)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十三)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十四)现役军人;

(十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凡与应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的聘用岗位;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9:00至10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zyrsc@lvu.edu.cn,须按照“岗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材料。《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大学本科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于定向生、委培生的,还须同时提供定向或委培等相关协议。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线上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期间,学校同步开展线上资格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反馈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需补充材料的,最晚于2026年10月9日17:00前将补充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引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线下资格复审

2026年10月13日9:00至17:00,组织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线下资格复审。地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宁仁寿山校区勤政楼905室。

报考人员最晚需于2026年10月13日16:00前,携带《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材料(含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线下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1.笔试考核。对通过线下资格复审人数30人(含)以上的岗位设置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为5:1(笔试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为笔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考核的资格依据,不计入最终成绩。

笔试考核的岗位、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公告。

2.面试考核。对通过线下资格复审30人以下岗位的报考人员和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统一组织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取试讲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不含)为不合格,不予引进。面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小数位)确定名次,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公告。

(五)成绩公示

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面试考核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

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照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引进人才协议》。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

通过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待遇政策

(一)本次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相关政策。

(二)入职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可按规定认定副教授职称。

(三)引进博士发放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并按月发放博士津贴;入职后2年内按照副教授标准享受校内绩效待遇,2年后按照实际取得的职称发放校内绩效待遇。

(四)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三年内免收租金;期满后需继续租住的,按规定自主缴纳租金即可继续使用。

(五)按照《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相应人才优惠政策。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引才各环节,因本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岗位需求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设置。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应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在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76582610931-76189150931-7658821

监督电话:0931-765823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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