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甘肃-白银市-招警-2026-劳务派遣-临时工-平川区-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聘20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1 08:30-2026/9/23 18:00
缴费时间
2026/9/21 08:30-2026/9/23 18:00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进一步规范监察留置看护勤务运行,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辅警20名(男性16名、女性4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公安辅警性质,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纳入本级公安辅警队伍,实行层级化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和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机关留置看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发布公告日前取得,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同等学历。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见义勇为先进分子、退役士兵、公安院校和政法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四)限平川区户籍;

(五)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9月14日至2008年9月14日期间出生),对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9月14日以后出生);

(六)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文身或特殊印记,无精神病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已聘用为白银市县(区)财政保障辅警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告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及审批聘用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平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9月1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8:30—9月23日18:00。

2.报名地点: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门口信访大厅(平川区长征东路235号,靖煤公司第三住宅小区斜对面)。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持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二寸),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应聘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4.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名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实际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三)笔试

为确保考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此次招聘工作的笔试环节,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

1.科目与内容。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时间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通过平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能测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体能测评),测评前,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进场,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对报考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

2.报考人员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出现三位小数的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平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2.人员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身高等项目有异议的,安排当场检查确认;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通过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初审等方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川公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管理

(一)培训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已发放的服装费用;服务期不满2年离职的,由个人差额承担已发放的服装费用。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聘用辅警薪酬参照《白银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落实2800元/月基本工资(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递增)+层级工资+岗位工资及其他执勤补贴,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层级工资按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评定的层级发放。

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等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的服装样式和标识,统一配发辅警制式服装和警用装备。

(三)建立后备人员库

参加面试但未进入后续招聘环节的考生,由其个人提交申请,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入库人员与拟聘用人员同步进行公示。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后备有效期1年。


五、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考试微信群、平川公安、平川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此次招聘工作由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此次招聘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5909008(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督察审计大队)

咨询电话:0943-5909065(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政工室)

0943-6623872(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职位表.xls
粉笔甘肃公众号
甘肃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