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公告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9人1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1 09:00-2026/6/12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6/6/22 09:00-2026/6/27 08:30
笔试时间
2026/6/27 08:30-2026/6/27 12:00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现将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39人,招聘计划详见《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校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为1987年6月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国(境)外相近专业及高校自设专业,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3.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
4.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有师德失范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在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zatc.edu.cn/)发布,报考人员可在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内查阅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日9:00至2026年6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ks.gszhaopin.com/content/recruit/show?id=140)注册后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手机电话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并将以下材料分类上传报名系统相应栏目内(所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单个材料大小不超过2M):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专业方向和预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证明模版详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FB202608岗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证明模版详见附件3;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版详见附件4。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系统关闭前提交报名信息。若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要求,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因个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造成所需有效信息不完整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3日,学院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通过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在最后一天提交报名申请且未通过审核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打印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026年6月27日8:3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后续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形式内容
2026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C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B、C类)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所有应试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5)为准,FB202601至FB202607岗位,笔试类别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FB202608至FB202615岗位,笔试类别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信息为准。请应试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笔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及与报名时信息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或信息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报考人员,须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以60分为最低控制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报考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等作弊器材进入考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报考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6.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http://www.lzatc.edu.cn/)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1:3的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足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26年7月4日(9:00-18:00)。
2.复审地点: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安宁校区(兰州市安宁区万里东村2号)教学楼205。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证明模版详见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FB202608岗位(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原件(证明模版详见附件3);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模版详见附件4)。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无法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人选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递补。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不再退还考生。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请于2026年7月7日9:00至2026年7月10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载明信息为准。
2.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以60分为最低控制线,达不到最低控制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用试讲方式,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功底、教学设计能力、课堂讲授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教态仪表及课堂组织把控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因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证件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三者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八)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公布。
(九)体检
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宜由学院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到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执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检各项规定,确保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由学院统一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十)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院组成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要求,查询考察对象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行为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经学院相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十二)试用期考核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兑现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招聘的校聘工作人员由学院管理使用,不占用事业编制,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学院在编在岗同级同类人员执行,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同等法定假期、职称晋升、进修培训、工会福利等权益。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六)我院将适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内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一经发布,视为告知。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无法取得联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本公告由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7668480
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931-7610325
报名系统支持服务电话:0931-872629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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