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2个岗位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灵台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看护辅警8名(男性4名、女性4名),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20名(男性12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1年4月至2008年4月期间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4.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单侧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