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7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合作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一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名额、范围、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名额
1.招聘总额:47名;
2.职位名称: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称:工作人员);
3.职位代码及分职位名额:
1001临床医学职位13人
1002合作市看守所医师职位2人
1003基层临床职位6人
1004临床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职位2人
1005医学影像职位1人
1006医学影像技术职位1人
1007药学职位2人
1008中药制剂职位1人
1009中医职位2人
1010护理(助产)职位12人
1011合作市看守所护理职位2人
1012医学信息工程职位1人
1013会计职位2人
合作市人民医院共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7名,具体名额详见《合作市2025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简表》(以下简称《职位简表》)。
(三)招聘范围
招聘职位共13个职位,其中6个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甘肃省户籍考生招聘(1001、1004、1005、1006、1009、1012职位);3个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甘南州户籍考生招聘(1003、1007、1008职位);4个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合作市户籍考生招聘(1002、1010、1011、1013职位)。
(四)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和能力等各项要求。
(4)在职人员须经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名。
(5)符合《合作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中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6)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曾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证件资料的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情形;
(8)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户籍迁入的(因婚迁入除外)。
二、实施步骤
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具体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操)、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28日起在省、州两级官方媒体、合作市人民政府网、微羚城等各类媒体和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注册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9月8日09:00至9月12日18:00登录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后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需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为10-200KB)。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上传附件。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合作市2025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已婚未迁入户籍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证件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2.资格审核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可于报名申请提交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9月8日09:00至9月12日18:00。报考人员应注意报考时限,因最后时间段报名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0:00至9月19日24:00。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没有《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相关环节,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笔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基础知识;面试(实操)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等情况。招聘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考前研究决定选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调整招聘职位名额、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以划定成绩合格线”任一方式进行确定。
1.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70%。本次招聘笔试试卷统一为汉文试卷,笔试科目名称为《综合知识测试》。按照岗位需求设置三类试卷,其中: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职位为一类卷,试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占10%,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占90%;1012职位为二类卷,1013职位为三类卷,试卷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占70%,专业知识内容占30%。笔试试卷以100分计算成绩。
(1)笔试时间: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09:00—11:00)
(2)笔试地点:合作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主)
(3)笔试时长:120分钟
(4)网上打印准考证
(5)笔试考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不可抗因素除外)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实操)
本次招聘考试面试(实操)题目控制在三道题目以内(含),测试时间最长不超过20分钟,具体以命题要求为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30%。除1010护理(助产)职位和1011合作市看守所护理职位需要进行实操外,其他职位无实操。
(1)面试人员按照参加笔试考试本职位内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实操)内容及方式
面试(实操)测试,主要在考官集中提问及现场操作的场景下进行,以参加测试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测试为主线,通过对抽取到的题目进行现场解答及演示的形式,全面展现参加测试人员的医疗和技能实际水平。
(3)计分方法
面试(实操)成绩计分采用百分制现场打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每位考生的面试(实操)成绩按下列办法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4)面试(实操)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实操)试题应当在面试(实操)考场现场开封,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读面试(实操)试题。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面试(实操)的情况,打出综合得分。
(6)每名考生面试(实操)结束后,现场计算出考生成绩并当场唱分,考生当场签署姓名确认。
(7)面试(实操)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以及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考试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实操)成绩×3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照有本专业资格证书、本专业从业经历和本专业毕业生的顺序优先确定。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选拔进入体检人员。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体检出现指标异常的情况时,允许考生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视为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等额递补。体检结果及进入考察(复审)人员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资格复审)
进入考察(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本职位内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从本职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内进行确定。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择业证)及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无犯罪记录情况和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在政审时统一审核。未能在考察(资格复审)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或发现提交信息及证件有弄虚作假的或者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自愿放弃或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由本职位内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等额递补。
(六)公示
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核实,对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报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资格,本环节出现职位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办法
1.经报市政府同意本《实施方案》后,聘用人员分职位进行聘用,拟聘人员统一填写《合作市2025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民医院各备案一份。
2.被聘用人员聘期为5年,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式四份),一份由聘用人员保留,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备案一份。聘用后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报请市政府同意,续签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合作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进行综合管理。
1.备案制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市人民医院自主分类管理,与我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同岗同酬”;
2.被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用人单位依法为被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由市本级财政列支,个人缴费部分由被聘用人员缴纳,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被聘用人员依照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招聘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考生家长代表及市纪委监委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各类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3.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请考生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如因电话不畅通而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0941-8231793
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941—8232398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卫生健康局:0941—8232680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531
(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合作市人民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