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1人4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4 09:00-2025/9/10 18:00
缴费时间
2025/9/4 09:30-2025/9/12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5/10/21 09:00-2025/10/25 09:00
笔试时间
2025/10/25 08:30-2025/10/25 12: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现将省工信厅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省工信厅厅属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研究院、省无线电监测站、省核地质二一二大队、省核地质二一三大队、省核地质二一九大队和省工信厅教育培训中心6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科毕业生、大专生为199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对国(境)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省工信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纳入招聘范围。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报考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8.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及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在省工信厅网站、省人社厅网站发布,应聘人员请登录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通知公告”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00至9月10日(星期三)18∶00。应聘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与所报考的单位联系(见附件省工信厅所属事业单位报名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工信厅所属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30至9月11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9月10日(星期三)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9月10日(星期三)18∶00后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或补充完善信息重新提交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招聘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30至9月12日(星期五)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低收入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困难人员)、残疾人报考人员和甘肃省榆中县部分乡镇(马坡乡、城关镇、新营镇、夏官营镇、小康营乡)户籍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办理减免笔试报名费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人员笔试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和甘肃省榆中县有关部门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按要求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残疾人证件等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笔试报名费的截止时间为9月12日(星期五)12∶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仅可申请更改实名认证未通过报考人员填写的错误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0月21日(星期二)9∶00至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5年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笔试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省工信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应聘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聘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聘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聘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11月下旬,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gansu.gov.cn/)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省工信厅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复审人员的1:3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省工信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本人应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从业资格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3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由省工信厅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由省工信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原则上使用同一面试试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在省工信厅官网公布考生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加试,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体检通知在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体检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省工信厅组织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备案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经省工信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省工信厅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省工信厅将相关材料统一报省人社厅备案。


    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省工信厅印发招聘文件,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省工信厅和驻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5.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省工信厅网站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8.本公告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931-8929295、8929290及《岗位列表》公布的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  0931-8929280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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