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优化我镇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持有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2.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中专及以上应往届学历毕业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任职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辖区乡镇卫生院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定于2024年11月14日至11月30日(早上8:30-11:30,下午2:30-5:00)在刘坪镇卫生院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前填写《刘坪镇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12月1日-3日。
2.审核方式:由刘坪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专班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结果。审核结果上报县卫健局备案。
(三)组织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医学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面试。
3.根据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四)体检
资格审核合格及通过面试者,由秦安县卫生健康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刘坪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薪酬待遇
工作期间,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甘政办发〔2020〕123号)第五章第四十三条执行,并购买基本养老保险。
四、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卫健局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指导、监督招聘工作。
联系人:毛瑞英
联系电话:1774897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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