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8个岗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肃州区决定开展202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职位详见《肃州区202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
1.选调行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从全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
2.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位,从全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干部若放弃身份也可参加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或合格等次及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11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试用期未满、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新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个聘期(3年,含试用期)未满的人员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肃州党建网(www.szdj.gov.cn)”下载《肃州区202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职位计划表》,查询选调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登录肃州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考试报名系统(http://125.74.216.25:82/Home/Index/index/country_id/2)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7日8:30至11月13日18:00。
3.咨询电话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0937-6987967
肃州区人社局0937-2815753
咨询时间:8:30至12:00,14:30至18:00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选调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中因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报名需上传提交的材料
(1)《肃州区202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毕业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报名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上传生活照或身份证件照片);
(6)甘肃“鼎立信”失信人查询记录截图;
(7)报考人员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要求不符,以岗位相关工作经历报考选调岗位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证明并对真实性负责。
报名人员登录“肃州党建网(www.szdj.gov.cn)”,下载打印《肃州区2024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本人所在单位签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8:30至2024年11月14日18: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补充资料继续报考该职位,也可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岗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或者取消职位在“肃州党建网(www.szdj.gov.cn)”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1月15日8:30至12: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掌握和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文字写作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考生从2024年11月16日8:30开始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成绩在“肃州党建网(www.szdj.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2.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可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同一面试考场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另需其他材料的,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经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肃州党建网(www.szdj.gov.cn)”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主要测查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
组织考察时,同步征求纪委监委、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及所在村(社区)党组织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体检
本次选调不再单独组织体检,由考察对象提交本人本年度的体检报告。如体检结果存在影响选调的情形,组织考察对象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对无法提供体检报告或拒不参加复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环节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选调对象分别在选调机关和拟选调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监督部门及电话:肃州区纪委监委0937-266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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