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天水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甘肃省贯彻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部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专项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4名。其中数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1名、音乐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二)年龄条件
30周岁以下(199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部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列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已在天水市内就业的部属公费师范生。
5.法律、政策相关规定限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8:30—12:0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东广场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天水市第一中学2025年度部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和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对应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同时须提供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的应聘人员,由市教育局和市一中联合进行资格审核,对有缺少报名所需资料、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9日(周二)全天
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面试采取现场模拟授课、评委提问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从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评。模拟授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内容为甘肃省现行高中必修教材中的一个知识点,由应聘人员提前自选准备;提问答辩时间为5分钟,内容为与模拟授课相关的专业问题和结构化问题。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授课80分、提问答辩20分。
每个考场设主评委1人、评委6人,选聘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长期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的教师(教研人员)担任评委。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相加除以5为应聘者面试得分(小数点后保留3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后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四)体检
由市教育局组织通过面试人员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和市一中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学业成绩、在校(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市人社局复核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
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并查实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市一中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编制,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按照《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聘用的部属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6年。
四、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障。对招聘的公费师范生,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对应落实有关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专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严肃、公正、透明。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复审和体检。
(三)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拟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天水市教育局:0938-8213896
天水市第一中学:0938-4903867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8-821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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