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张掖市洪信学校是一所针对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的公办专门学校,是市教育局管理、科级建制的一类公益事业单位。学校于2023年12月1日办学运行,主要对罪错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专门矫治和教育。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控制数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具体选调计划详见《张掖市洪信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选调范围
教师岗位面向全市范围内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选调;会计岗位面向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会计岗位人员选调。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选调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3.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选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教龄满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会计岗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须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会计)经历。
5.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者;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张掖市洪信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和附件名为:岗位代码—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姓名。报名要件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教龄或会计经历证明。选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7日24:00,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于考试前领取准考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提交证件、材料的原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蓝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程序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张掖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市委市政府统办3号楼1504室)。
笔试开考比例要达到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进行。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适应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等。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确定。笔试工作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末位并列人员情况,并列人员均确定为面试对象。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思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综合成绩计算。各选调岗位笔试成绩权重为60%,面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1.拟选调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确定的拟选调人选因个人原因放弃选调资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和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工作。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主要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3.公示和聘用。正式聘用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选调人员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向市人社局上报选调结果,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公开选调学校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张掖市人社局、张掖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936-8225341(张掖市教育局)
0936-8214952(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6-8360763(张掖市人社局)
咨询电话:0936-8223599(张掖市洪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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