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任务形势需要,为进一步充实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专职消防队伍实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共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1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需要。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低于4.6,色觉正常;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限男性,18至26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退伍军人、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毕业生、持有A1、A2或B2驾驶证、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体能达标的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陇南户籍(退役军人不限户籍);原消防部队退役人员、退役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消防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证的,熟练掌握汽车维修、计算机操作等专业技能(持相应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未婚、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和复转消防部队军人的人员中招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涉及刑事处罚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10.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开始报名至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共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二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
①由本人携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按提示生成)、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正方面)、户口簿(复印件需户主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退伍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提前复印好),填报《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要求提前下载填写完整,报名现场提交),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6张。
②缴纳考务费150元。
5.资格审查: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委托第三方招聘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1.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执行,占考试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确定),根据体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携带证件: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
(3)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测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比列计算,体测、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体测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内容: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4.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应聘人员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政审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5.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签订自愿从事消防工作承诺书。
五、聘用管理及劳动关系
(一)对拟聘用人选由陇南市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6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主要包括规章制度、法律法规、体能训练、队列、业务技能、日常管理等。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进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予以淘汰,试用合格,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人员管理使用由陇南市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陇南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管理。聘用人员由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年龄达到45周岁以上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考核采取量化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聘用合同的依据。合同期内,如个人量化考评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聘期1年内不得提前离职,非正当原因提前离职的,按照违约处理,并计入个人档案。
(三)专职消防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行政编制消防救援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如遇重大安保任务或重大节日无法休息的,由大队,消防站,统一安排调休,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婚假、护理假等假期。
六、后备人员库
将已进入面试但未录用的考生,全部纳入到后备人才库中进行管理。进入后备库的人员,按照后备人员库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当已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森林消防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武都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的依次进行补充,后备库有效期限为1年,后备库人员全部补充使用完毕后,启动新一轮招聘工作,若1年后后备库人员未使用完毕的视为无效。
七、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参照现有政府专职消防员保障办法。免费参加队伍内部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每月累计休息不少于6天(由于任务需求,无法轮休人员,年内统一安排轮流休假十天)。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计算工龄工资。工资(含保险费单位承担部分)、被装服装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鼓励政府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因公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落实各项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规定申报。
八、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影响招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招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聘资格的;
2.招聘人员在综合测试等环节中作弊的;
3.工作任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测试等环节中参与作弊的;
4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正、公平的;
5未按照规定实行回避的;
6.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九、其他有关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陇南市人力资源市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每一项环节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陇南市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9-8236252、1529398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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