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白银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18名,其中白银市公安局机关2名、交警支队2名、看护支队14名。招聘的辅警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甘肃省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色盲,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以及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的疾病;
5.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黄赌毒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已聘用为白银市县(区)财政保障辅警的;
(12)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公示等考务工作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银市公安局网站、白银公安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19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地点: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容和商务大厦A座六楼。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简表(附件1),下载并填写《白银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近期白底免冠照片4张(一寸),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应聘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以上复印件各1份。
(3)满足有招聘岗位相关证书及工作经历优先条件者,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费150元/人。
应聘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现场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微信群并关注白银公安和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以微信群、白银公安、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与公安基础知识(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90分钟。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评
报考勤务辅警岗位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比例或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2.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五)面试
勤务辅警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合格者与文职辅警岗位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或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于无竞争性岗位,面试后综合成绩不低于所有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无人机驾驶员(岗位代码202401)、新闻采编(岗位代码202402)岗位采取现场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面试,留置看护(岗位代码202403)采取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面试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依据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公安、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参加入职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本次聘用辅警设置服务期限,服务期不满1年离职的全额退还培训费与服装费,服务期不满2年离职的差额退还服装费。
2.新聘用辅警薪酬待遇按照《白银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28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递增)+岗位工资(300元至800元不等)+绩效工资650元+层级工资+值班补贴,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绩效工资和层级工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看护队员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4000元+工龄工资(每满一年50元递增)+层级工资及其他执勤补助,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层级工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
3.建立30人的后备人员库。笔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至本次拟聘用辅警公示期满向白银市公安局提交个人申请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入库人员(男20名、女10名)。待岗位出现空缺时,适时按招聘程序补录聘用,后备期1年有效。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考试微信群、白银公安、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招聘各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本公告解释权归白银市公安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943-8866022(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0943-5938140(白银市公安局)
招聘监督电话:0943-5938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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