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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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着力打造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宁法发〔2021〕2号)和《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卫政办规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中卫市法律顾问室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党政机关特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中卫市法律顾问室拟选聘30名执业律师及法学专家作为中卫市党政机关特邀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社会责任感强。
(二)遵守宪法、法律,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司法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审查、研究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五)热心法律实务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注:第(二)(三)项中规定“未受过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执业律师”仅限于执业律师。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参与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涉及公众利益事项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及法律风险研判,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
(四)参与合同、协议、备忘录等的洽谈、审查,协助起草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涉党政机关的重大合同。
(五)为重要经济(合作)项目、舆论事件、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及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法律论证、研判,出具法律意见。
(六)代理涉政府及部门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