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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聘用制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劳动聘用制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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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24 -2026/10/10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劳动聘用制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常驻鄂托克前旗高水效智慧农业研究中心(位于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道泉子村),开展研究中心及科研基地日常行政、办公运行等工作;

2.对接鄂托克前旗政府部门、涉农企业、合作社及农户,协调推进科研合作、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等事务;

3.协助组织学术研讨、技术培训、现场观摩等科研活动;参与田间试验设计、种植管理、数据采集与整理,协助开展农户走访与产业调研;

4.协助科研团队完成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申报书撰写、预算编制、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考核等。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条件。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从业行为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体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作物遗传育种、智慧农业、农林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2.熟悉农业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或田间试验基本操作,了解现代农业技术或智慧农业相关应用,具有农业一线生产或科研助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备较强的对外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对接政府部门、企业及农村基层合作方,妥善处理各类合作事务;

4.具备扎实的公文写作和材料编制能力,能够胜任项目申报书、调研报告、工作总结及宣传文稿的撰写。

(四)限制报考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应聘者于2026年10月10日前登录我校招聘系统完成线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网址:https://zhaopin.hzau.edu.cn,登录网站注册后进入招聘系统,在“招聘职位”中选择“劳动聘用制”进行相应岗位申请。申请岗位时,请按招聘系统中该岗位明确的要求上传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等进行审查、开展政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一经查实,终止考核流程或不再聘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低于5:1的,将视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核

考核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进入现场考核环节的应聘者需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四)体检、政审、公示

通过现场考核的应聘者,按照程序进行体检、政审和公示,报学校备案后办理入职。


三、相关待遇

1.依据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双方协商执行协议工资。

2.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3.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由派遣公司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其他说明

(一)凡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存在配偶、直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报,相关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二)学校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进入考核环节的人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查收邮件。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方式

芦老师,027-87285015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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