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学校事业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长期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综合类工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主管单位为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重庆职工会计专科学校,2021年转设为重庆工信职业学院。2022年,重庆市工业学校、重庆铁路运输高级技工学校并入学院。
学院现有长寿、渝中和沙坪坝三个校区,占地800余亩,在校学生1万余人。设有轨道交通学院、环境工程学院、现代服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大数据技术、药品生物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25个专业。学院秉承“工于匠心、信于立德”的校训,以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为核心,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若干名,坚持按需设岗、宁缺毋滥原则。招聘岗位涵盖学校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科研岗和高技能教学岗,具体招聘部门、岗位名称、专业要求详见《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能满足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要求;
5.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潜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年龄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年龄一般应为45周岁以下;
2.全国技术能手、全国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应为50周岁以下;
3.特别优秀或学校急需紧缺人才,经学校集体研究,年龄可适当放宽。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12月31日。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可在当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为准。专业名称与招聘简章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用人部门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本简章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后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享受待遇,学校免费提供三餐。
六、服务期限与考核
(一)服务期限
全职引进人才在学校服务期一般不少于8年(96个月),期间不得申请调离,否则视为违约。
(二)考核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考核期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期为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年。考核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合同续签等挂钩。具体考核任务及标准按照《重庆工信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试行)》及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本简章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本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即止。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gxzyrsc@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注:“博士/称号+应聘学院+姓名+所学专业”):
1.重庆工信学院考核招聘非在编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重庆工信职业学院招聘非编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5.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
6.职称证书扫描件(如有);
7.近5年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论文、课题、专利、获奖等);
8.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工作经历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并反馈应聘人员。
(三)综合考评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评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实践考核、面试等综合考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师德素养、教学能力、学术水平、业绩成果、发展潜力等方面。考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评在综合面试前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评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
(七)聘用
考察合格后,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书,办理入职手续,并按本简章兑现相关待遇。
八、纪律要求
招聘高层次人才是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
(一)本简章由重庆工信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以及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学校官网及时公告或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并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