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5人83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名额
公开遴选职位为区直机关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共计95个名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全区地级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区地级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区地级市及以下消防救援队伍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并授予消防救援衔的大队级正职及以下领导干部,一级助理员及以下职级干部和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干部;
4.中央驻宁机关(单位)、自治区机关(单位)设在全区地级市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身份人员既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也可以报考参公人员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按照公务员法实施方案批准登记的工作人员除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外,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践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政治标准;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