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8人25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8个岗位38人,凡是新招聘入职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2日至2008年2月11日期间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5年2月12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90年2月12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指1987年2月12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8.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