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20个岗位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nmu.edu.cn/)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同时,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之前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因学科发展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有自治区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急需引进的人才,经学校认定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