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2个岗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兼职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心为老年人服务,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运用现代化电教设备开展教学活动。教学经验较丰富,具有较强的课堂驾驭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有特殊技艺或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心健康,能保证稳定的授课时间,年龄原则不超过70周岁(舞体系不超过65周岁)。知名专家、教授、高级职称专业人员和社会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6.无违规违纪行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学历造假,无工作经历造假。
二、招聘专业及具体要求
(一)文史系(3名)
1.舞台表演(1名):戏剧、表演或艺术教育相关专业,能编排剧目、设计课程、指导学员进行舞台实践,有2年及以上表演或排练指导相关教学经验。非上述专业但独立指导编排的节目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进行展演的,可纳入招聘范围。拥有5年以上舞台表演或节目编排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文学鉴赏(1名):中国语言文学类、文艺学、美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理论等相关专业,需具备扎实的文学理论基础和鉴赏实践能力,有2年及以上任教经验。
3.文学创作(1名):汉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2年及以上文学创作经验。非上述专业但拥有文学创作相关资质证书(如市级以上作家协会会员证、文学创作类职称证书等),或在文学类刊物上累计发表文学作品(诗歌、散文、小说、杂文等)不少于10篇,可纳入招聘范围。
(二)书画系(3名)
1.楷书(1名):擅长楷书书法理论及技法,熟悉楷书经典碑帖的风格特点与临习方法。持有书法相关等级证书、在国家级官方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奖(入展)或在省级以上媒体平台发表过书法作品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