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执勤力量,提升辖区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根据《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法》(云消〔2025〕109号)和《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的通知》(〔2026〕31号)相关规定,经报请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备案同意,丽江市消防救援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开展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丽江市消防救援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消防文员5人,人员统筹分配至机关、全市各县(区)消防救援局及乡镇基层执勤站点。具体招录岗位详见《丽江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消防执勤值守、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消防队伍封闭式管理、24小时常态化执勤值守、高强度训练救援工作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及综合条件;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业条件;
6.优先录用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具有2年以上消防实战工作经历人员,相关消防从业年限可按规定计入岗位定级时间。
(二)岗位通用要求
1.年龄要求:常规招录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持有A1、A2、B2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具备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学历),消防文员岗位根据履职需要适当提高学历及专业标准。
3.纪律要求:自觉遵守消防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队伍军事化、规范化管理,适应基层常态化执勤、训练、救援工作模式。
4.岗位调配要求:考生报考岗位仅为意向岗位,招录全过程及入职在岗期间,丽江市消防救援局可根据全市执勤战备布局、岗位缺口及工作实际,统一调剂分配考生至全市各县(区)消防救援局、基层执勤站点及相关岗位。
(三)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因违纪违法、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他自身原因被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辞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被军队除名或者开除军籍的。
8.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招录后非正常退出(离职)人员;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面颈部有文身,着消防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有长径超过3cm文身的,其他部位有长径超过10cm文身的。
10.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直接与应聘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通常为3年(包含3个月试用期),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工作地点、时间及待遇
(一)工作地点
按照报名意愿和培训考核结果,统筹分配至丽江市各县(区)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
1.专职消防员:主要承担辖区内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实行24小时消防救援队伍管理、驻勤工作制度,每月安排轮休。
2.消防文员:主要协助开展消防宣传、执法辅助以及单位日常事务等,休息时间以用人单位为准。
(三)待遇
1.实行岗位工资制度,基本工资标准为2800元/月至4500元/月不等(含五险一金缴纳部分),具体工资待遇以工作单位为主,详询相关用人单位;
2.根据用人单位具体情况购买社保、公积金以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3.享受年度体检和带薪休假;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人员推荐参加各类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管理骨干培训、驾驶员培训、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等);
5.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工作现实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
6.工作期间食宿由单位统一保障(以用人单位为准),统一配发执勤服装。
五、招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9月22日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录全程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佐证资料发送至3767571749@qq.com邮箱。报名人员信息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必备材料:
①《丽江市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3)、《自愿参与招录承诺书》(附件4);模板随本公告同步发布,考生自行下载使用;考生须严格按照模板规范填写、手写签字、扫描上传,不得私自修改模板格式、内容;
②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记录扫描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
⑤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
(2)根据个人情况提供材料:
①退伍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立功受奖材料扫描件(证章、奖励证书);
③特殊专业人才相关资格资质证书扫描件;
④从事其他工作的表现证明扫描件;
⑤个人其它相关证书等扫描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不设现场报名及现场初审,丽江市消防救援局对照招录条件、岗位要求逐人核验报考电子资料,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5.考生须知
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等不得报考情形信息的,一经查实,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与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消防文员岗位考生参考,以通知时间为准)
消防文员岗位参与笔试,考场全程音视频录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招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丽江市消防救援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或延缓报名期限。
(三)体能测试(专职消防员岗位考生参考,以通知时间为准)
专职消防员岗位参与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体能测试前,建议由考生本人购买人身意外险。体能测试全程录像,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并公布成绩。
1.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素质、力量、耐力、柔韧等基础体能素质,核验考生是否适配消防常态化执勤、训练、救援工作需求。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跑(必考项目,25分)、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25分)、2分钟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二选一,25分)、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25分),考四个科目。每个科目实行量化评分,并对个人综合得分进行量化排名。
(四)结构化面试(以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作、纪律意识及岗位认知等综合素养,评判考生是否适配消防队伍管理模式及岗位工作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取消本次招录资格。根据量化排名,按照录用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五)政治考核
严格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审标准开展政治审查,全面核查考生政治面貌、现实表现、奖惩情况、征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及社会关系情况,逐人建立政审台账。政治审查为准入性考核,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格检查
考生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格检查为准入性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七)综合成绩
1.消防文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专职消防员: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公示(以通知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丽江消防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录用和培训考核
(以通知时间为准)
1.在签订正式用工劳动合同前,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开展现场资格终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现场核验考生全套纸质资料(参照报名所需材料提供),从严核查报考资格、信息真实性及材料完整性。凡考生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终审、未完整递交审核资料、材料缺失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招录资格,不再组织补审、补录,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终审查实材料造假、信息不实、资格不符、隐瞒实情等问题的,直接取消拟录用及入职资格。
2.公示以及终审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入职承诺书》,并组织开展不少于3个月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被装、耗材由单位统一保障;中途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出的、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培训期间伙食费、被装费、耗材费均由个人承担。
3.培训结束后对所有拟聘用队员进行考核,考核综合评定合格者正式聘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录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招录流程、环节、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监督。报考人员存在材料造假、考试作弊、扰乱招录秩序、恶意纠缠工作人员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纳入招录黑名单,依规追责问责。
(二)本次招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开展考前培训,不售卖任何辅导资料,不收取考生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谨防各类虚假招录诈骗行为。
(三)考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参加体测考生根据个人意愿由本人购买人身意外险,招录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招录中,笔试、体能测试、结构化面试考核、政治审核、体格检查均合格,因本次招录名额限制未被录用且未放弃招录资格的考生,统一纳入我局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后备人才库,人才储备有效期为6个月。储备期内,若全市各消防救援岗位出现人员空缺、补编需求时,我局可根据岗位适配情况、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后备人才库中择优直接补录,补录人员无需再次开展公开招录考试,具体补录安排以官方通知为准。储备期满后,未被补录的人员自动解除后备人才储备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0888-5330222;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一览表》(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电话:0888-5330222
邮箱:178003814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