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共享)成立于2023年12月,地处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天津港保税区,教育资源丰富,商业配套齐全。中铝共享是集团财资产融“大财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团建设“数智”新中铝、深化财务数智化转型的重要载体,以集中化、标准化、智能化运营为特色,为集团全级次企业提供一体化专业共享服务,是具有市场化业务处理能力、标准化流程建设与智能化财务数据支持能力的智慧型共享服务公司,致力于打造集团的业财处理中心、财务数据中心、流程优化中心、人才培养中心。根据中铝共享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集团内部开展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党建业务主办1人、纪检业务主办1人。
二、工作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W24号楼
三、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高度认同中铝集团财资产融“大财务”体系,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规守纪、清正廉洁,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4.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有较强的执行力、团队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承压能力,身体健康;
6.符合集团任职回避相关制度要求。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党建业务主办
(1)中共党员,具有思想政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学、法学、历史类、管理类、哲学类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优先;
(2)具有5年及以上党建、宣传、群团、办公室、纪检监察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报告、讲话、文件等材料撰写,熟悉公文写作格式,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专业基础扎实;
(4)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至2026年10月30日,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业务能力突出、经历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8岁;
2.纪检业务主办
(1)中共党员,具有纪检监察、审计、法学、哲学、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群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3)熟悉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程序以及党内法规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较强的分析研判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公文写作水平较高,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至2026年10月30日,年龄一般为35岁以下,业务能力突出、经历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岗位职责
1.党建业务主办
(1)负责党内重大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党组织设立、调整、换届;党的制度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内评优评先;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建思想政治课题研究;年度主题大讨论等;
(2)负责公司宣传、舆情管理、意识形态、企业文化建设、品牌建设等工作;
(3)组织开展工会各类活动,维护员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开展员工关怀、困难帮扶等相关工作;组织联系服务青年,推动青年员工思想教育和职业发展;开展统战相关工作;
(4)负责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及其他临时性任务。
2.纪检业务主办
(1)负责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组织开展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完善制度建设;
(2)负责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及申诉办理,并督促相关问责与整改;
(3)负责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
(4)负责修订完善监督相关制度,组织“大监督”会议,推动监督体系协同高效运行;
(5)负责“四风”督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负责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及其他临时性任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研究确定人选、办理录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邮件最大不超过5M,邮件主题请按以下格式填写:报名岗位+姓名。应聘者须完整填写《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内部招聘报名登记表》及《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内部招聘报名简表》(见附件1、2),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提供本人真实的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履历表、职业资格证等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并书面签注“本人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2-58312616
联系邮箱:fssc_hr@chinalco.com.cn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3.应聘人员所提交资料仅作招聘参考使用,公司承诺为各位应聘者保密,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附件:
附件1: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内部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内部招聘报名简表.xls
中铝共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