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天津科学技术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馆事业高质量发展,天津科学技术馆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科学技术馆(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4个岗位,6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度天津科学技术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能。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
5.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政治面貌、证书等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第一天,即2026年3月18日;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对所招聘的岗位有相当的了解,并有志于从事此项工作;
8.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以及一定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