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3个岗位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获批国家级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精准扶贫协作联盟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创优赋能建设项目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天津市高等学校智慧教育示范校、天津市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应用试点校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4人。具体条件见附件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招聘计划表》(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毕业且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可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专业类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