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5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交通职业教育始于1953年,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天津地区唯一的公办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试点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示范校职业教育集团、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天津市文明校园。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5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应届毕业生岗位)(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话标准;
6.具有拟报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所学专业及门类的认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及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目录等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对于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应同时取得主修专业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