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2个岗位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现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2025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数量
此次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计划招录勤务类政府专职消防员24人,其中消防通信员11人,消防车驾驶员13人。具体招录岗位、招录人数、报名条件等要求见《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专职消防员招录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与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清白、心理健康;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并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
2.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因不满16周岁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的;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4.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