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5人42个岗位
依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为加强卫生健康队伍建设,满足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人,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12月14日。例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需在报名开始前取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