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5个岗位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校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学位证,国(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满足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
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详细信息于2025年12月8日发布在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管理岗位”专栏。本次管理岗位招聘15人,每人仅限投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大学人力资源招聘系统”(http://join.tju.edu.cn/)进行注册,在“管理岗位”专栏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岗位仅作为意向岗位,最终拟聘岗位须服从调剂。报名人员应聘全过程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