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促进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岗位4个,共计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创建于1973年,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终秉承“德能兼备、师从百工”的校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历经50多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全国住建领域行业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专业布局覆盖建筑全产业链、获批“智能建造”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的职业院校。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行业管理者及知名专家为专业带头人、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50人,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下设“七院二部”,分别为: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建筑艺术学院、不动产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美劳教育教学部、基础课程教学部,共开设专业32个。其中,房地产经济与管理、物业管理、不动产登记等专业为全国首创。根据金平果发布的全国“2025-2026年房地产类、建筑设备类高职院校”竞争力排行榜,学院均排天津市同类院校第一名。
学院长期依托行业开展职业教育,兼有住建部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自然资源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天津基地、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意识教育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干部培训基地等职能,为全国建设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天津市奥林匹克教育示范校、天津市首批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站和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
二、招聘相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6年当年毕业的人员(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