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中共河西区委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持续优化河西区委党校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中共河西区委党校将组织实施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中共天津市河西区委员会党校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社会人员。
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聘用资格顺延至后一名考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6)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18日,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应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