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方案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3/16 09:00-2026/3/23 17:00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2026年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拟公开招聘3名博士研究生,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三)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局级)
(四)单位主要职能:以宏观经济研究为基础,依据有关规定,承担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科研部门,专业技术岗初级(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1名,从事宏观经济、战略规划等研究工作;
2.科研部门,专业技术岗初级(二)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2名,从事宏观经济、战略规划等研究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博士)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报考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